郭尔
我们一说到反垄断,总有人跳出来为中石化辩解,说如果没有中石化,油价会高到天上去;没有中石化这个中流砥柱,我们甚至可能加不到油。总之垄断是必须的,因为它关乎“国计民生”
央视新闻报道,环境安全百日大检查督察组日前对中石化下属的三家企业在检查时发现,中石化的炼油企业成了环境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的重灾区。广东省环保厅环境监察局局长周全在督察组反馈会上气愤得拍起了桌子。“明目张胆!明明发现排污超标,没人去检查,没人去督促。还老是要挟地方政府,说什么为了国计民生。那老百姓也是国计民生啊。”
媒体将这个总结为“广东环保厅官员拍桌怒斥中石化”,“怒斥”这个词用得对不对,容稍后再谈。这则新闻向我们传达了这样三个信息:一是中石化这样的国有企业,竟然是排污超标的;二是中石化不仅排污超标,而且根本不把地方环保部门放在眼里;三是中石化经常以“国计民生”为由,要挟地方政府。
显然,并不是所有企业都有资格“要挟地方政府”。中石化敢要挟地方政府,其底气首先来自于如下两个方面,一是中石化虽然是企业,但它的老总却是有行政级别的,其董事长可以与省市区党政一把手平起平坐,而广东这位在会上发飙的周局长,顶多是副厅级而已。二是中石化是企业,但却不是一般的企业,它是一家垄断企业,手里握着中国石油的命脉,它少供你一天油就能让一个地方乱成一锅粥,哪个地方政府敢不对其毕恭毕敬?
当然还有第三个底气,那就是周局长提到的“国计民生”。我们一说到反垄断,总有人跳出来为中石化辩解,说如果没有中石化,油价会高到天上去;没有中石化这个中流砥柱,我们甚至可能加不到油。总之垄断是必须的,因为它关乎“国计民生”;你不让我排污,影响了“国计民生”,你小小的环保部门能担待得起吗?
更关键的是,中石化之所以敢挑战法律的底线,视环保部门如无物,是因为它几乎不用付出任何违法的成本。我们看国家环保部目前对中石化都作了哪些处理:要求中石化集团对所属企业环境风险进行全面整改,并对负责人开展约谈工作,要求对中石化东兴公司依法停止试生产,依法责令新中美公司、广州石化限期整改。整改、约谈,这样的处理是轻描淡写,因为里面没有任何实质性惩罚的成分。试想一下,如果换成一家民营企业,环保部门的态度还会这么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吗?
接下来该对“怒斥”咬文嚼字一番了。声音大并不一定是“怒斥”,“发牢骚”同样可以很大声,在我看来周局长并不是在“怒斥”,而是在“发牢骚”。“怒斥”一般总是居高临下的,你仰着头跟人说话怎么“怒斥”?而“发牢骚”,一般又总隐含着“无可奈何”的情绪,周局长奈何不了中石化,就只能发牢骚;尽管他很大声,但除了指责之外,却也不敢提出任何的惩罚措施。
最新消息是中石化针对央视报道作出回应:责成三家企业停产整顿;成立调查组对三家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自查整改活动;并“感谢有关政府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我公司的监督和批评”——看来也有中石化不敢“要挟”的。